关于申报四川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思政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8 作者:管理员来源: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经有关部门研究,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发布四川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思政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内容
申报者可根据个人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深入研究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结合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行设计题目,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学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新的伟大事业,更好地服务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为四川大学在职教职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设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课题应有明确的目的意义、充足的立论根据和合理可行的研究技术路线;研究结果须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应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践条件。
4.申报书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申报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见附件)。请于4月 21 日前将课题申请书的纸质版(1份)交至望江校区行政楼407室,同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scuxcbllk2017@163.com。
三、结项形式
1.研究时限从批准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
2.规定期限内重点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一般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性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
3.课题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须注明“四川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字样。课题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题。
联系人:赵淑亮、孙化显
联系电话:85405156
附件:四川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思政专项课题申请书
四川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4月4日